实习生管理制度
时间:2014-03-07 11:50:17 来源:
 
  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,提高医疗教学质量,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,特对申请来我院实习的人员作如下规定。
第一章  实习生管理制度
一、实习生接收制度
(一)实习生所在医学院校统一向我院医教部提出实习要求,经双方协商,医教部确认接收人数。
(二)医教部根据实习大纲编制《实习生轮科表》,实习生到医教部办理报到手续,领取轮科表、胸卡。
(三)实习费用到财经部一次交清。
二、实习生工作制度
(一)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领导下,实习生按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(二)新病人入院,实习生应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。
(三)实习生可随带教老师参加值班。
(四)任何手术或诊疗操作,未经上级医师同意,不得擅自决定施行。
(五)实习生无单独处方权。
(六)实习期间,必须严格按医教部安排,不得随意调整科室,或延长实习时间。
(七)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,服从医院管理。
(八)爱护医院医疗仪器及一切公共财产,贵重仪器未经上级医师同意,不得擅自开放动用。如有损坏,应按规定赔偿。
三、实习生纪律制度
(一)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二)上班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卡,遵守岗位行为规范。
(三)实习组之间、实习生之间应搞好团结,互帮互助。
四、实习生请假制度
(一)实习期间无寒暑假,其他法定假日服从科室安排。
(二)请假1天由带教老师批准;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;3天以上,7天以内由医教部批准;7天以上必须经医院同意报学校批准。休假结束上班当天必须到医教部销假。
(三)不得委托他人代请假,口头请假无效。
(四)凡无故缺勤1-2天者,予全院实习生中通报批评,无故缺勤达3天以上(含3天)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离院者按停止实习处理。
五、实习生考核制度
实习生在每一科实习结束时,进行出科操作技能考核或和理论考试。临床各科室作好实习生的考试、考核成绩登记,及时上报医教部。
六、实习鉴定表管理
(一)鉴定表要求字迹清楚工整。
(二)鉴定表在各专业实习结束出科前三天内,写好自我鉴定,交给带教老师。
(三)实习鉴定表在实习期间由实习生自行保管,实习生应如实填写,相关鉴定应由带教老师或科主任签名确认,不得弄虚作假。
(四)整个实习结束时,实习生须做自我鉴定,然后交至医教部写总鉴定。
七、
八、实习科室管理职责
(一)实习科室是负责实习教学的基层单位,由专人负责日常的实习教学工作安排,并选派思想品质好,业务技术高,带教认真负责的老师,承担实习带教任务。
(二)科室必须对实习生进行入科教育,介绍科室情况以及有关规定,指定带教老师,安排实习生工作任务。
(三)负责制定本科室实习教学计划,分配带教任务。
(四)严格实习纪律,认真执行考勤制度。
(五)各科每两周组织一次小讲课。
(六)严肃出科考核制度,带教老师应认真、及时填写实习生的《实习鉴定表》。
九、实习带教教师职责
(一)实习带教老师应由医院高年资住院医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。
(二)带教老师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,熟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,紧扣教学大纲进行带教。
(三)听取实习生的意见和合理性建议,改进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。
十、实习结束后离院要求
按规定写好实习鉴定表,并交医教部审核。
第二章  本院员工实习管理规定
一、本院员工参加学历、学位教育,一经录取,需到医教部登记备案。未登记备案的,今后将不安排在本院的实习工作。
二、本院员工进入实习阶段,需凭学校实习介绍信到医教部报到实习。实习结束后,及时到医教部办理实习鉴定手续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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